-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
- 本公司「董事選舉辦法」第三條中訂定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政策,明定董事會須具備之基本條件與價值,以及專業知識與技能,落實執行本公司所訂定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之方針。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、監督管理階層,對公司及股東負責,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,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、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。
- 本公司董事會結構為7席,包含1席女性董事及3席獨立董事。董事彼此間並未具有配偶、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,本公司董事間未有超過半數之席次具有配偶、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,亦無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規定之情事。
-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均具備執行業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、素養及產業決策與管理能力等各項技能,提供董事會良好之建議,提升公司經營績效與管理效益。未來將視董事會運作、營運發展需求適時增修多元化方針,持續強化公司治理,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。
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
- 本公司董事會於111年12月22日通過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依辦法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董事會績效評估,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,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。
- 11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已於114年1月完成,並於114年2月24日召開之董事會報告評鑑結果。【董事會及董事成員】、【薪資報酬委員會】及【審計委員會】113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皆為「優等」,顯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完善,符合公司治理要求,運作效率良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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